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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過不少情侶、夫妻,在沒有第三者、或也沒有外力的情況之下,從愛侶變怨偶,從兩情相悅,變兩造相害,「怨」越結越深,「情」越來越薄,到頭來,兩個人像是仇人或敵人,老是把對方的動機想得很負面,用防外人、防小人的心,來面對對方,若沒人及時煞車喊停,提醒彼此別再互相傷害,很可能終將撕破臉、兩敗俱傷。

相愛容易相處難,連牙齒有時候都會不小心咬到舌頭,更何況是來自不同家庭背景的兩個人?生活習慣不同,情緒反應模式差異很大,或是價值觀不合,行事作為方式相衝…,能讓兩人吵架的原因實在不少。但是,「差異」不一定會造成積怨或反目,而是兩人如何面對彼此的差異;因吵架而使得感情變淡,重點有時候不在於為了什麼事吵,而是用什麼方式吵。

吵架的當下,兩人心情一定都不好,有負面情緒,雙方都想為自己的情緒找出口。有些人心情不好的時候不講話,有的人需要靠大聲說話、或用一些情緒性的字眼或行為,來表達內心的受傷和憤怒。

雖然我們都能理解氣頭上說不出好話,但不代表已經說出口的那些話不會在聽話人的心理產生影響,不代表這些話對關係、對感情、對另一半不會有傷害。另方面,就算聽話的人知道說話的人心裡並沒有言語上的那個意思,但聲音的刺激還是會留存在記憶裡,說話時的猙獰面貌還是會在腦海留下印象。

我的一個好友曾作了這樣的比喻:「說傷人的話,就好比在木板上釘釘子,事後釘子就算被拔掉,所留下的釘孔卻讓木板很難恢復它本來的面貌。」一次吵架留一根釘子或釘孔,那麼,若吵了十次呢?五十次呢?!怎捨得情人的心千瘡百孔?

話,是有殺傷力的:聽在心裡會受傷,聽多了會困惑(對方到底愛不愛自己),聽久了,若不是麻痺就會某程度的內化或積怨(對方不愛自己、討厭自己)。隨著交往時間變長、吵架次數變多,這些傷、情緒的包袱也將深深影響雙方對彼此的看法(成見),以及對對方行為動機的解讀。

用這種方式吵架,對兩個人都很傷,因為有了傷口和包袱,雙方便容易像隻驚弓之鳥,不自覺地防衛,讓兩個人之間慢慢形成一道牆,這讓之後的溝通、瞭解更顯困難。

其實,會讓傷人的話說出口,多半是因為感覺自己的心裡也受了傷,感到一股負面的情緒,卻不知如何面對。感覺的本身並沒有好壞、對錯,關鍵是:要如何表達負面的情緒、如何讓對方知道自己感到受傷,卻又不傷害對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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