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緣際會之下讀到許添盛醫師的文章「愛起於自私,達於無私」,剛好這一陣子知識家又看到許多為愛所傷、為情所困的人,我不禁想,如果大家能看看這篇文章,或許能夠釋懷。為免侵權,我就不全文刊出。
【大意】
許醫師的主要論點在於,我們只喜歡自己喜歡的人,不會去喜歡自己討厭的人,而且,我們常常因為「我喜歡他(她)」而愛他(她),不是因為他是他(她)而愛他(她)。這就是為什麼說「愛起於自私」。
基於這樣的想法,「愛」是我們自己的,不是對方的,我們是以對方為對象,產生出一種很主觀的愛意,甚至對對方採取愛的行動。所以,「愛人」是為了滿足我們 生命對愛的覺受和對愛的追求。因之,我們要去感謝我們所愛的對方,因為他(她)的存在,引出了我們對愛的渴望和覺受。
也是因為如此,所以愛有了挑戰,因為我們所愛的對象不一定喜歡我們,或不如我們愛他(她)那般愛我們。又或者,對方和我們觀念不同,作了一些讓我們傷心的事情。我們感到痛苦、困惑。
痛苦、傷心,甚至絕望的我們,有些人會收回愛,有些人則會要對方為「我們對他(她)的愛」負責。所以,爆發許多衝突,自己或雙方傷痕壘壘。這是我們「因為 愛而達到自我的擴大」。如果我們記得「愛起於自私」,那麼我們或許該會記得面對這挑戰的解決之道,就是放下自私和固執,放下對對方的期待和要求,而達到無 條件的愛。
【讀後感】
的確,「愛起於自私」常常是許多兩性感情的問題的關鍵。相愛的兩個人,愛到中途或最後,常常忘記愛對方的初衷,只想到對方有沒有給自己愛、有沒有按照自己期待的方式愛自己,為什麼自己這麼愛對方,對方卻不愛自己或是變了心。
又或者,有些人是因為對方對自己好,或是需要對方而「愛」上對方。在我看來,這樣的起點或許不能稱為「愛」,雖然有些人後來真的會愛上對方。
人對於自己的情感,常常不是理性的,也常常無法分清楚到底因為「愛對方而需要對方(I need you because I love you.)」,還是因為「需要對方而愛對方(I love you because I need you.)」,後者是自私的愛?還是兩者都是?有機會的話,我想聽聽許醫師的看法。還是,看到本文的你(妳),願意分享你的高見?
註1:「愛起於自私,達於無私」刊載於《許醫師安心處方》(許添盛,遠流出版)。
註2:太棒了!我剛剛找到原文曾轉載於PCHome電子報,點此閱讀。
註3:知識家最近有一則問題,也跟本篇文章內容有點呼應,值得思考:「愛到極愛,往往變成無情....是什麼樣的心境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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