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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信有不少人看過「失落的一角(The Missing Piece)」,或從email的轉寄再轉寄中,至少看過一次這個故事(繪本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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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真是個有趣的「世界」,因為你從來不知道滑鼠一點下去,會發現什麼好玩、有趣的東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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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覺最近好像在逛傢具店,發現了特別的小玩意,像是發現寶物一樣,雀躍不已。這個「害羞黑白豬」的公佈欄,就是無意間挖到的一個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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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上一篇談到「寫在七夕情人節之前—愛起於自私,達於無私」,這一篇要來談談無條件的愛。上一篇談的比較是男女之間的情愛,這一篇,愛的定義擴及親子和家人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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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軍樂總是能夠震撼人心、給人力量,給人很有朝氣的感覺。高中大學時代,在聽到軍樂的場合,大部分都會跟儀隊操槍表演一起,創造了一種很奇妙的氛圍,以致於變成一種很難以形容的記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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逛網站,有時候跟逛街一樣。每隔一陣子就會發現新奇好玩的東西,讓生活充滿樂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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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PIXNET的版面不如YAHOO多樣及美麗,但考慮編輯及管理的方便性,還是決定將我的網誌整個移到PIXNET,這邊的文章將不再更新。只好麻煩大家移駕,滑鼠多點幾下囉,造成不便,請多包涵。前往新家......



註:
基於編輯管理的方便,我曾於2007/08/18將網誌遷移至Pixnet。2008/01/01起,決定同步更新Yahoo奇摩網誌。若欲閱覽2007/08/18-2008/01/01間的文章,敬請點擊上面小圖示,移駕至Pixnet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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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台灣大話新聞把「北一女樂儀旗隊沒有拿國旗」當成一個主題在節目中討論。或許最初的想法很單純,想反映在異鄉的遊子看不到旗官舉國旗的失望,但是用了比較激烈的言語和表達手法,轉移了焦點。(為了節目,或許也有其他目的,不過這不是本文的重點)。





台灣能走出去,在國際舞台亮相,讓更多人知道我們,我感到相當開心,不過,這開心中,多少帶了一點感慨;尤其,當其他國家在各種國際場合都能驕傲地展示自己的國旗,唯獨我們,在許多場合,只能退而求其次。見過這種場面的人,我相信,都能體會這種失落和遺憾。



兩年前外交部駐紐約經濟文化辦事處在紐約黃金地帶買了一棟樓,作為合署辦公的處所。位置就在第五大道跟四十二街口,是觀光客經常會路過的地方。因為我們跟美國無邦交關係,「辦事處」不是「領事館」,所以不能懸掛中華民國國旗,但機智的我外交人員心生妙計,把國旗懸空掛在一樓大廳,因為辦事處的大門是挑高的玻璃門,所以從外面望進去,即可看到我們美麗的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。如此一來,既沒有破壞規定,也達到了自我宣傳的效果。「據說」,中國官員經過時,頻頻注視,頗有微詞,但在「自己的家」掛國旗,誰能奈我何?





在台灣,你不會特別去注意國旗,但人一到了國外,看到國旗就有了親切感、歸屬感;而在國際競技場,國旗更能激發榮譽感和拼鬥的決心。





註:


1)外交部駐紐約經濟文化辦事處照片(外觀、內望)取自:大紀元報


2)外交部駐紐約經濟文化辦事處照片(特寫)取自:外交部通訊


3)北一女樂儀隊照片取自:中央通訊社


4)北一女樂儀隊臂章特寫取自clock 的公開圖片庫-國旗處處飄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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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最近,台灣大話新聞把「北一女樂儀旗隊沒有拿國旗」當成一個主題在節目中討論。或許最初的想法很單純,想反映在異鄉的遊子看不到旗官舉國旗的失望,但是用了比較激烈的言語和表達手法,轉移了焦點。(為了節目,或許也有其他目的,不過這不是本文的重點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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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篇為愛所傷、所困的人都應該讀的文章


前一陣子讀了一篇許添盛醫師的文章「愛起於自私,達於無私」。為免侵權,我就不全文刊出。



【大意】


許醫師的主要論點在於,我們只喜歡自己喜歡的人,不會去喜歡自己討厭的人,而且,我們常常因為「我喜歡他(她)」而愛他(她),不是因為他是他(她)而愛他(她)。這就是為什麼說「愛起於自私」。


基於這樣的想法,「愛」是我們自己的,不是對方的,我們是以對方為對象,產生出一種很主觀的愛意,甚至對對方採取愛的行動。所以,「愛人」是為了滿足我們生命對愛的覺受和對愛的追求。因之,我們要去感謝我們所愛的對方,因為他(她)的存在,引出了我們對愛的渴望和覺受。


也是因為如此,所以愛有了挑戰,因為我們所愛的對象不一定喜歡我們,或不如我們愛他(她)那般愛我們。又或者,對方和我們觀念不同,作了一些讓我們傷心的事情。我們感到痛苦、困惑。


痛苦、傷心,甚至絕望的我們,有些人會收回愛,有些人則會要對方為「我們對他(她)的愛」負責。所以,爆發許多衝突,自己或雙方傷痕壘壘。這是我們「因為愛而達到自我的擴大」。如果我們記得「愛起於自私」,那麼我們或許該會記得面對這挑戰的解決之道,就是放下自私和固執,放下對對方的期待和要求,而達到無條件的愛。



【讀後感】


的確,「愛起於自私」常常是許多兩性感情的問題的關鍵。相愛的兩個人,愛到中途或最後,常常忘記愛對方的初衷,只想到對方有沒有給自己愛、有沒有按照自己期待的方式愛自己,為什麼自己這麼愛對方,對方卻不愛自己或是變了心。


又或者,有些人是因為對方對自己好,或是需要對方而「愛」上對方。在我看來,這樣的起點或許不能稱為「愛」,雖然有些人後來真的會愛上對方。


人對於自己的情感,常常不是理性的,也常常無法分清楚到底因為「愛對方而需要對方(I need you because I love you.)」,還是因為「需要對方而愛對方(I love you because I need you.)」,後者是自私的愛?還是兩者都是?有機會的話,我想聽聽許醫師的看法。還是,看到本文的你(妳),願意分享你的高見?




1:「愛起於自私,達於無私」刊載於《許醫師安心處方》(許添盛,遠流出版)。


2:太棒了!我剛剛找到原文曾轉載於PCHome電子報,點此閱讀




3:知識家最近有一則問題,也跟本篇文章內容有點呼應,值得思考:「愛到極愛,往往變成無情....是什麼樣的心境」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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