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信在網誌圈、廣告界,或常在注意新聞的人已經聽說過這個字,知道flog在網路用語上代表什麼。我卻一直到最近有了自己的部落格之後,才慢慢觀察、注意到一些現象。
 
flog其實就是 Fake BLOG,中文就是「假的部落格」;Yahoo奇摩的網路字典已經收錄了這個字,可見已經不是什麼新聞了。Flog就是以部落格的形式運作的行銷手法,而網誌的主人,不是企業主,就是公關公司。
 
事實上,去年冬天,出現了一個「Walmarting Across America (逛遍全美的Wal-Mart)」的網誌(註1),部落格格主以Wal-Mart的忠實消費者之姿,大力美言Wal-Mart。由於內容誇張,引起網友懷疑,最後在網友的合力調查之下,發現這個網誌是著名的公關公司Edelman PR.為Wal-Mart製作的網誌,踢爆了這件醜聞,後來公關公司負責人出來道歉了事。這件事情之所以引發軒然大波,是因為違反了廣告的廣告主必須揭露其身分的基本道德原則;同時也破壞了bloggers之間看重的價值—「信任」,這個部落格以(假的)個人名義,卻是替公司打廣告。
 
隔沒多久,另一個flog又被網友聯手抓包,這次企業主是Sony,廣告行銷公司是Zipatoni。Zipatoni為Sony弄了個「我唯一想要的耶誕禮物是PSP」網誌:格主是個假的青少年,請網友一起想辦法,幫忙他朋友(當然也是假的)說服爸媽買一個PSP給他。這當然也引起網友的攻訐和奚落,還有網友製作一段影片放上youtube,調侃Sony和Zipatoni。影片最後一句:「對不起,Sony,我們沒那麼笨」,真是對所有想藉由flog行銷的業主和廣告公司最好的提醒!

(其他用過此類手法的還有Coke和McDonald等知名企業,註2)

 
註1:
Wal-Mart是全美最大零售賣場
 
註2:

Zyga, L. (2007, June 26). Sniffing Out Fake Blogs. PC Magazine, 26(13), 20-20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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